昆明市局五措施推进新版 GSP认证和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换证工作
【字号:大 中 小】 阅读: 4386 发布时间: 2015-07-29 11:13:00
自启动新修订GSP认证工作以来,昆明市局迎来2500多家药品零售企业集中换发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和新修订药品GSP认证检查的高峰。为确保新GSP认证和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换发工作顺利开展,昆明市局克服人员少、标准新、工作量大等困难,积极部署、多措并举,有序推进“两证”换发工作。截止目前,已完成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和换证1200余家。
一是加强前期部署,发动广泛宣传。面对“时间紧、任务重、难度大”这一现实情况,进行前期部署,制定工作计划。印发认证、换证通知,市局及各县区局组织召开会议,通过监管QQ群发布信息,公布新版GSP要求与检查标准、督促各药品经营企业认真学习,对照经营现状寻找差距并进一步完善,提前做好现场检查的准备工作。
二是完善企业数据。以此次贯彻实施新修订GSP为契机,进一步完善药品零售企业管理系统数据,确保我市药品零售企业管理系统数据的完整和准确。要求各县区局对辖区药品零售企业全面摸底调查,清理核实市区零售药店的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和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》基础信息,清理覆盖率达100%,按照2证到期时间先后排列,结合日常监管,做到底子清、家数明、措施严。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有计划、有步骤,及时规范地完成认证、换证工作。
三是准确把握GSP标准,提高认证工作质量。召开全市GSP认证检查员工作会议,按照“认识、标准、程序、步骤、方法”五统一的要求,明确GSP认证的有关要求,对照《云南省零售新版GSP认证实施细则》进行逐条学习和讨论,达成共识。并印发了《新版GSP学习参考资料》,做到全市一盘棋。
四是及时受理、严格审查认证及换证材料。通过发文、QQ群平台公布材料申报要求,方便统一查询,避免企业因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反复退回。我局采取GSP材料、换发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材料同时申报的方法,方便了企业,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。
五是加强认证跟踪检查,严格依法换证。要求各辖区局加强对认证企业缺陷项目跟踪检查,直至复查合格。确保企业在取得GSP证书的同时,严格按照要求及程序依法换发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。检查中坚决淘汰不符合经营条件的药品零售经营企业。(信息来源:市局药品流通监管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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